民族自治地方政府与民族和谐
作者:陈路芳,徐方治 著
出版:民族出版社 2008.8
页数:337
定价:30.00 元
ISBN-13:9787105095537
ISBN-10:7105095539
去豆瓣看看 导论
第一章 政府与社会和谐
一、政府与政府的实质
二、和谐与和谐社会的要义
三、政府产生和存在的理由
四、政府作用状况是影响和谐发展的决定因素
五、民族自治地方政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承担着多重角色
第二章 民族区域自治与民族和谐
一、历代民族关系发展经验与政府作用的历史考察
二、民族地区自治权的设立缘于各民族之间的差异
三、提高政府自治能力,促进民族自治与民族和谐的发展
第三章 马克思主义关于民族关系和谐理论与苏联及中国的历史经验
一、马克思主义关于和谐思想与民族关系的理论
二、苏联在处理民族关系问题上的历史经验
三、中国共产党处理民族关系的历史经验
四、实现和谐社会中央政府和民族自治地方政府的责任
第四章 民族自治地方政府治理方式的转变与民族和谐
一、政府治理理论的发展
二、民族自治地方政府与一般地方政府社会治理的差异性
三、民族自治地方政府治理方式的转变
第五章 民间组织与民族和谐
一、民间组织及其功能
二、我国民间组织的发展
三、民族地区民间组织的发展
四、民间组织对构建和谐广西的积极作用
五、民族自治地方政府支持非营利组织参与国际合作的探讨——以桂越非营利组织合作为例
第六章 少数民族社会和谐与国际环境
一、辽阔的边境区和众多的周邻国
二、民族自治地方政府在维护良好国际环境中的责任
三、民族自治地方政府参与国际合作的模式探讨——以广西与东盟诸国合作模式的转换为例
四、加强桂越合作,建立和谐的桂越关系
附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后记
主要参考书目
陈路芳,广西北流市人。1986年7月毕业于广西大学哲学系哲学专业,获学士学位、研究生学历。现为广西民族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少数民族社会思想、政府管理。发表有《从看瑶族的矛盾性格》、《论传统德治与现代德治》、《论广西与东盟诸国合作模式的转换》、《“无为而治”思想对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启示》、《理论·制度·方略——领导学基石》等20余篇(部)。
总之,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民族自治地方政府承担着多重角色,如何协调好这多重角色是值得我们进行深入研究的重大课题。一是它作为地方政府,如何协调好与中央政府的关系比较难把握,因我国正处于政治体制改革中,还没有一部稳定的“中央与地方关系法”;二是它作为民族自治地方政府,如何既贯彻中央的全局统一的法律政策,又充分体现民族地方的自治原则,以充分调动民族地区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实现民族团结、快速发展进步和共同繁荣的目标;三是它作为落后地区的地方政府,如何协调与发达地区地方政府的关系,在借鉴发达地区地方政府的经验基础上,找到一条适合落后地区的发展道路;四是它作为国家公共权力的政府组织,如何与非政府组织携手共进,为和谐社会的构建发挥各自的优势和职能。这些问题是需要我们花大力气加以研究和回答的,而要解决这些问题则任重而道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是在发展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历史过程和社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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