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
案例1 2009年上半年我国安全生产基本情况统计
第二条 【适用范围】
第三条 【管理方针】
第四条 【安全生产要求】
案例2 煤矿企业采用放顶煤采煤方法,必须符合哪些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第五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六条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义务】
案例3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在紧急情况下有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的权利吗?
第七条 【工会职责】
第八条 【安全生产监管】
第九条 【监管部门及职责】
案例4 哪些部门对煤矿安全有监管的责任?
第十条 【安全生产标准】
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宣传】
案例5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如何开展群众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
第十二条 【安全生产的技术服务中介机构】
第十三条 【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案例6 如何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支持发展】
第十五条 【奖励】
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十六条 【安全生产条件】
案例7如何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实行监管?
第十七条 【单位负责人的职责】
案例8煤矿企业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负有哪些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八条 【资金投入】
案例9 对企业的安全投入不足,会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吗?
第十九条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二十条 【知识能力的要求】
第二十一条 【从业人员教育和培训】
案例10 从业人员无证上岗对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有何隐患?
第二十二条 【技术更新的教育和培训】
案例11 生产经营单位在新建化工装置试车过程中,如何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十三条 【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要求】
案例12 煤矿企业的专职放炮员应当具备的资格要求是什么?
第二十四条 【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
案例13 如何加强对煤矿企业基建、技改矿井的安全管理?
第二十五条 【特殊建设项目的安全要求】
案例14 对危险工艺没有进行安全论证,可以直接对其试生产吗?
案例15 煤矿企业如何落实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以避免发生透水事故?
第二十六条 【设计和审查人员的责任】
案例16 煤矿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安全责任不明确,应当如何处理?
案例17 建设项目一定要经过安全审查吗?
第二十七条 【特殊建设项目的安全设计和验收】
案例18 小煤矿复产验收形同虚设,应当如何加强管理?
第二十八条 【安全警示标志】
第二十九条 【安全设备标准及护养、检测】
第三十条 【特种设备的生产使用】
第三十一条 【淘汰制度】
第三十二条 【危险物品的监管】
案例19 煤矿企业对火工品应当如何储存、使用?
第三十三条 【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第三十四条 【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的安全要求】
第三十五条 【危险作业的现场安全管理】
第三十六条 【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
第三十七条 【劳动防护用品】
案例20 在有危害健康的气体产生的场所,从业人员必须要佩戴防护用具吗?
第三十八条 【安全生产检查】
第三十九条 【经费保障】
第四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第四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第四十二条 【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
第四十三条 【工伤社会保险】
第三章 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四条 【劳动合同的安全条款】
第四十五条 【了解、建议权】
第四十六条 【批评、检举、控告权】
第四十七条 【紧急情况处置权】
第四十八条 【获得赔偿权】
第四十九条 【服从安全管理的义务】
第五十条 【接受教育和培训的义务】
案例21 煤矿企业的从业人员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义务吗?
第五十一条 【不安全因素报告义务】
第五十二条 【工会监督】
第四章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第五十三条 【政府职责】
第五十四条 【安全生产事项的审批】
第五十五条 【政府监管的限制】
第五十六条 【监督检查的职权范围】
第五十七条 【监督检查的配合】
第五十八条 【监督检查的要求】
第五十九条 【监督检查的记录】
第六十条 【联合检查与分别检查】
第六十一条 【安全生产监察】
第六十二条 【检查机构的条件和责任】
第六十三条 【举报制度】
第六十四条 【举报权】
案例22 对于安全生产事故,群众可以向相关部门举
……
第五章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附录一:实用法规
附录二:实用工具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