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法学文库30·证据能力论:以民事诉讼为视角的研究
作者:纪格非 著
出版:公安大学出版社 2005.5
页数:301
定价:25.00 元
ISBN-10:7811090902
ISBN-13:9787811090901
去豆瓣看看 第一章 证据能力本体论
第一节 证据能力的含义及调整方式
一、英美法系国家对证据能力的理解
二、大陆法系国家对证据能力的理解
三、我国学者对证据能力理解中的偏差
四、本书对证据能力的定义
五、对证据能力的两种调整方式
第二节 证据能力的制度价值
一、促进实体公正的实现
二、限定证据调查的范围,提高诉讼效率的作用
三、维护公民个人权利,实现司法民主
四、价值选择和价值平衡的作用
五、增强判决的稳定性方面的作用
第三节 证据能力规则的历史发展
一、法定证据制度下的证据能力规则
二、自由心证证据制度下的证据能力规则
第二章 英美法系的证据能力制度
第一节 英美法系证据能力制度简介
一、历史回顾
二、证据可采性规则在英美法系国家的程序基础
三、证据可采性规则的立法框架
第二节 以关联性为核心的证据可采性规则
一、对关联性的界定
二、关联性与证据的可采性
第三节 关联性的法律限制
一、对关联性的法律限制:法院排除相关证据的裁量权
二、对关联性的法律限制:品格证据一般不可采纳
三、证明习惯的证据的可采性
四、对关联性规则的法律限制:其他不可以采纳的证据
第四节 基于可靠性的证据排除规则
一、传闻证据排除规则
二、最佳证据规则
三、意见证据规则
第五节 证据能力的政策性限制
一、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对待非法取得的证据的不同态度
二、英美法系国家的保密特权原则
第三章 大陆法系国家的证据能力规则
第一节 大陆法系国家证据能力规则的结构分析
一、大陆法系证据能力规则的理论框架
二、大陆法系国家证据能力规则的结构特点
第二节 自由心证原则与证据能力规则的关系
……
第四章 构建我国证据能力规则体系应当解决的几个理论问题
第五章 证据能力之实质要件
第六章 证据能力之程序要件
第七章 证据能力的形式要件
第八章 证据能力规则的适用程序
主要参考书目
后记
纪格非,1974年生,浙江省温州市文成县人。1993年至2000年在辽宁大学法学院学习,获得法学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2000年考入中国政法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毕业后留校任教。先后在《法学评论》、《中国司法》、《法制日报》、《诉讼法学研究》等刊物上发表文章若干篇。
证据能力是证据法学领域的一个重要范畴,它是法律对诉讼外证据进入诉讼程序成为诉讼证据的一个最低限度的要求,体现了诉讼证据的法律特征。英美法系国家主要通过单独的证据立法,从静态角度对证据的可采性问题加以规范。大陆法系国家一般不存在单独的证据立法,但是出于制约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考虑,亦从动态的角度对作为法官心证基础的证据的资格问题作出了规定。
《诉讼法学文库·证据能力论:以民事诉讼为视角的研究》作者认为,我国证据能力规则体系主要包括证据能力之静态规则和证据能力之动态规则两大部分。静态规则以关联性为核心,包括关联性规则、对关联性的解释、限制规则与保密特权规则。动态规则是证据能力规则体系的主要部分,它以程序法为依托,从证据提出的主体资格、方式和时间方面对证据的可采性进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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