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汇编(2011年度)

目 录内容简介
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布,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提供国家标准编号。”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汇编(2011年度)》收录了2011年清理整合并公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20项,包括《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等。
比价列表
公众号、微信群
缺书网微信公众号
扫码进群实时获取购书优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