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恩“丹麦模式”中国化之路:农民土地持有权制度
作者:徐汉明,徐晶 著
出版: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12.11
定价:59.00 元
ISBN-13:9787509738696
ISBN-10:7509738695
去豆瓣看看 第一章 马克思土地股份产权理论及其现实意义
第二章 略论新经济政策的理论意义和历史现实意义——读列宁《论粮食税》的体会
第三章 农民土地产权制度安排的缺陷分析
第四章 社会主义国家土地产权制度创设的反思
第五章 论我国农业发展的土地持有产权机制创新
第六章 新时期必须自觉践行群众路线——以农民土地持有产权制度创新为切入点
第七章 农民土地持有产权:动态用地的制度创新
第八章 产权制度演进动因
第九章 如何界定国有资产产权
第十章 中国产权制度的重构、调整与规范
第十一章 民富国强的法律基石——贯彻实施物权法及土地产权制度的几个问题
第十二章 农地用益物权制度的创设与完善
第十三章 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研究——兼论在“两型社会”建设中坚持节约集约用地
第十四章 农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研究——以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农户宅基地使用权流转为例
第十五章 土地开发整理与农民土地持有权的耦合:参与模式与利益重组
第十六章 农民财产性收入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以武汉市农民财产性收入为例
第十七章 土地股份合作制实施中的民意考量
第十八章 我国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创新发展
第十九章 我国农业补贴制度的创新发展
第二十章 创新现代农业经营制度
第二十一章 略论社会主义法的批判性继承问题
第二十二章 我国扩张性宏观政策的理论透视
附录1 农地产权制度的反思与创新——《中国农民土地持有产权制度研究》序(谭崇台 刊载于2009年1月21日 《湖北日报》)
附录2 徐汉明农地产权持有论被称为中国马恩丹麦模式(方政军·发表于《新华网》2009年1月13日)
附录3 物权法与新制度经济学耦合的力作——《中国农民土地持有产权制度研究》面世(方政军、郭清君 发表于2004年8月24日《湖北日报》)
附录4 《中国农民土地持有产权制度研究》——一部法与新制度经济学耦合的力作(方政军、郭清君 发表于2004年8月21日《检察日报》)
后记
徐汉明,1951年10月出生,湖北鄂州人,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博士,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检察官学院师资库入库人选,国家检察官协会、亚太地区法律协会会员,中国民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国际刑法学会、中国刑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理事,湖北省法学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委员,检察学会会长,湖北省科技法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兼职博士生导师。长期从事法律、检察实务及产权制度创新研究,在《管理世界》《经济社会体制比较》《法学评论》等刊物发表论文200余篇;出版《经济犯罪新论》《中国农民土地持有产权制度新论》《中国反洗钱立法研究》《转型社会的法律监督一理念、制度与方法》等著作20余部;主持完成“中国反洗钱立法研究”“检察一体化研究”“检察保障体制改革研究”等10余个国家级重点课题。参与中央“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基本观点研究”课题组并具体承担“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农业和农民问题的基本观点研究”子课题;参与中央下达的“关于建立健全惩防腐败体系、加强执纪执法队伍建设”等重大课题,参加了党的十七大、十八大课题调研。
农村土地产权结构的合理配置关乎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农民土地持有权理论以马恩“丹麦模式”土地股份理论为指导,根植于中国国情,较好地回答了维护土地公有制与保障农民土地财产权之间协调平衡的历史难题。作者博采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等学科基本理论,深入探索农民土地持有权制度及其实施机制,同时对产权制度体系、农地征收、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土地股份合作制实施等问题进行了细致探究,具有深刻的理论探索价值和现实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