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革命(第1卷):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中文修订版)
作者:哈罗德J.伯尔曼 (作者)
出版:法律出版社 2008.4
丛书:博观译丛
页数:663
定价:65.00 元
ISBN-13:9787503678622
ISBN-10:7503678623 
去豆瓣看看    导论
  法律与历史
  法律与革命
  西方法律传统的危机
  走向一种法的社会理论
  第一部分 教皇革命与教会法
  第一章 西方法律传统的背景:民俗法
  部落法
  日耳曼法中的动态因素:基督教和王权
  苦行赎罪法及其与民俗法的关系
  第二章 西方法律传统在教皇革命中的起源
  教会和帝国:克吕尼改革
  教皇敕令
  教皇革命的革命特征
  教皇革命的社会—心理原因和结果
  近代国家的兴起
  近代法律体系的产生
  第三章 西方法律传统在欧洲大学中的起源
  波伦亚法学院
  课程设置与教学方法
  分析和综合的经院主义方法
  经院主义与希腊哲学和罗马法的关系
  经院主义辩证法在法律科学中的应用
  作为西方科学原型之一的法律
  第四章 西方法律传统的神学渊源
  最后审判和炼狱
  补赎的圣礼
  圣餐礼
  新神学:安塞姆的救赎学说
  救赎学说的法律含义
  西方刑事法律的神学渊源
  教会法的犯罪法
  第五章 教会法:第一个西方近代法律体系
  教会法与罗马法的关系
  教会法体系的宪法性基础
  作为教会宪法的社团法
  对教会管辖权的限制
  第六章 教会法律体系的结构要素
  教会婚姻法
  教会继承法
  教会财产法
  教会契约法
  诉讼程序
  教会法的系统化特征
  第七章 贝克特对亨利二世:并行管辖权之争
  《克拉伦登宪章》
  僧侣权益和双重危境
  英格兰的教会司法管辖权
  禁止令状
  第二部分 世俗法律体系的形成
  第八章 世俗法的概念
  世俗政府和世俗法的新理论的出现
  索尔兹伯里的约翰:西方政治科学的创立者
  罗马法法律家和教会法法律家的理论
  法治
  第九章 封建法
  11世纪以前西方的封建习惯
  封建法体系的出现
  第十章 庄园法
  客观性和普遍性
  领主权利与农民权利的互惠性
  参与裁判制
  整体性和发展性
  第十一章 商法
  宗教和资本主义兴起
  新商法体系
  第十二章 城市法
  近代城市兴起的原因
  西欧城市和城镇的起源
  行会和行会法
  城市法的主要特点
  作为一种历史共同体的城市
  第十三章 王室法:西西里、英格兰、诺曼底和法兰西
  西西里的诺曼王国
  英格兰
  诺曼底
  法兰西
  第十四章 王室法:德意志、西班牙、佛兰德、匈牙利和丹麦
  德意志
  西班牙、佛兰德、匈牙利和丹麦
  王室法与教会法
  尾论
  缩略语
  注释
  致谢
  索引
  地图和图表
  地图1:大约1050年的西欧
  地图2:大约1200年的西欧
  地图3:1250年前后西欧的城市和城镇
  图表1:1100—1500年间西方教会国家结构图
  图表2:11—13世纪的教会法、城市法、王室法以及封建法
  译后记
  哈罗德·伯尔曼(HaroldJ.Berman,1918-2007),世界知名的比较法学家、国际法学家、法史学家、社会主义法专家,以及法与宗教关系领域最著名的先驱人物。他对中国当代法学界也产生过重大影响,是中国法学界比较熟悉的外国法学家。曾任美国爱莫蕾法学院教授、哈佛大学法学院荣誉教授。
  译者简介:
  贺卫方,北京大学法学院 网名“守门老鹤”男,1960年7月生,山东省牟平县人,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982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法学学士),1985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1985年起在中国政法大学任教并主持《比较法研究》季刊编辑工作。1995年调至北京大学法律学系任教。1992年被聘为副教授,1999年被聘为教授。1993年6-7月美国密执安大学、1996年6月-1997年1月哈佛法学院访问学者。担任北京大学司法研究中心主任,兼任全国外国法制史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等社会职务。主要著作和译作有《新波斯人信札》(与梁治平、齐海滨等合著)、《外国法制史》(与由嵘、张学仁、高鸿钧等合著)、《美国学者论中国法律传统》(与美国汉学家Karen Turner及高鸿钧合编)、《走向权利的时代》(副主编)、《法边馀墨》、《中国法律教育之路》(编)、《司法的理念与制度》、《法律与革命————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美国Harold J.Berman著,与高鸿钧等合译)、《比较法律传统》(M.A.Glendon,M.W.Gorden和C.Osakwe合著,与米健、高鸿钧合译)、《比较法总论》(K.Zweigert & H.Koetz著,与潘汉典等合译)、《比较法律文化》(Henry W.Ehrmann著,与高鸿钧合译)、《美国法律辞典》(Peter Renstrom编,主译)、《运送正义的方式》、《具体法治》、《超越比利牛斯山》等。
  高鸿钧,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理事(自1985);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法社会学研究中心主任,1997年2月被中国社会科学院授予“中青年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1997)。
  《法律与革命(第1卷):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中文修订版)》讲述的是下面的历史:曾经有一种称做“西方的”文明;这种文明发展出了独特的“法律的”制度、价值和概念;这些西方的法律制度、价值和概念被有意识地世代相传数个世纪,由此而开始形成一种“传统”;西方法律传统产生于一次“革命”,它在后来数个世纪的过程中被革命周期性地打断和改造;在20世纪,西方法律传统的革命危机比历史上任何其他时期都要大,某些人相信这种危机实质上已导致了这种传统的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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