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交部概况
1.外交部主事吴成章等编《外交部沿革纪略》(民国部份)(1913年8月15日)
2.外交部存“外交方针意见书稿(1921年)
[二] 美国、巴西等国承认中华民国
(一)承认问题报告
1.外交部关于民国统一临时政府成章致各外交代表并万国保和会通电(1912年3月11日)
2.外交部条约研究会关于争取各国承认中华民国的报告(1913年)
(二) 美国、巴西等国的承认
1.驻旧金山副领事欧阳庚关于在美国各地演说力请承认中华民国事致外交部电(1912年6月16日)
2.外交部关于传闻美国等有联合承认之意希乘机争取致驻美、葡、法等国代办电(1912年7月31日)
3.外交部酌拟美国的承认及应办事项有关文稿(1913年5月)
4.外交部关于转达墨西哥暨古巴承认致内政部等公函(1913年5月6日)
5.驻美公使馆关于与墨西哥外交部商办外交证明书致外交部电(1913年6月15日)
6.大总统袁世凯关于巴西的承认复巴西大总统电稿(1913年)
7.外交部总务厅为约请各国公使茶会派遣巡警事致警察厅函(1913年10月8日)
8.外交部总务厅关于各国同时承认拟不悬挂各国国旗致交通部总务厅函(1913年10月8日)
(三)英、俄等国的承认
1.驻俄国公使陆征祥关于民国建立政体变更致外交部函(1912年2月16日)
2.俄国驻华大臣库朋斯齐抵北京任事希定拜谒时日致临时大总统袁世凯函(1912年3月20日)
3.英国外交部关于承认中国新政府之前须解决的若干问题致中国驻英公使刘玉麟说帖(1912年7月5日)
4.临时大总统袁世凯关于建造共和愿与英国友好致英国皇帝书稿(1912年)
5.驻德公使馆关于与国未认参赞代理致外交部电(1913年6月16日)
6.驻日本外交代表公署检送东京《朝日新闻》载“支那承认问题”译文致外交部呈(1914年7月22日)
[三]外事要案交涉
(一) 禁烟交涉
1.外交部与英国使馆关于浙江安徽等省禁运印药和会查湖南省种烟事有关文件(1912年4月——1914年6月)
2.外交部关于俄商在杭州设行专卖印药事与俄使库朋斯齐的来往文件(1912年10月—11月)
3.外交部关于查禁日人在金州等地私种贩运鸦片烟事致日本公使伊集院彦吉节略(1912年12月7日)
4.禁烟联合会关于驻英禁烟代表章通骏与英外相格雷等人商禁印药入关致外交部函(1913年8月11日)
5.外交部关于禁烟事与驻英使馆来往电(1915年11月—1918年11月)
(二)租界问题交涉
一、上海推广租界案
1.英国公使朱尔典关于推广上海租界事致外交部照会(1914年2月15日)
2.推广上海英租界之革合同(中文)(1915年4月14日)
3.领衔英使朱尔典关于上海推广公共租界案致外交部照会(1915年11月23日)
4.特派江苏交涉员杨晟与法国驻上海总领事甘司东关于上海法租界以西地址划归法公董局管辖合同(中文)(1916年)
5.上海闸北地方自治会关于领事团侵夺主权扩划租界线请驳复致外交部等代电(1923年5月19日)
6.上海闸北公团联合会反对推广租界致外交部等电(1923年5月14日)
二,交还会审公廨案
1.外交部与领衔英使朱尔典关于交还上海会审公廨来往照会(1914年6月—8月)
2.外交部关予拟改特派江苏交涉员陈贻范呈送上海会审公堂章程的报告(1914年)
3.上海晚报刊登“上海会审公廨问题”文(1924年4月15日)
4.江苏督办孙传芳等关于收回上海公共租界会审公廨交涉情形致外交部电(1926年7月—1927年1月)
三、天津租界案
1.外交部关于天津法租界事与驻荚使馆来往电(1916年11月—1917年1月)
2.天津海光寺洼案节略(1917年)
3.外交部派往天津调查比国租界委员的报告(摘要)(1926年)
四、收回德奥汉口天津租界案
1.特派直隶交涉员黄荣良关于收回德奥天津租界致外交部等电(1917年8月14日)
2.内政部拟定管理敌国租界办法致外交部咨
……
[四] 中国参加国际活动
[五] 中国与各国修订条约等事宜交涉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