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编
第一部分 人格权纠纷
一、人格权纠纷
第二部分 婚姻家庭,继承纠纷
二、婚姻家庭纠纷
三、继承纠纷
第三部分 物权纠纷
四、不动产登记纠纷
五、物权保护纠纷
六、所有权纠纷
七、用益物权纠纷
八、担保物权纠纷
九、占有保护纠纷
第四部分 债权纠纷
十、合同纠纷
十一、特殊类型的侵权纠纷
十二、不当得利纠纷
十三、无因管理纠纷
第五部分 知识产权纠纷
十四、知识产权合同纠纷
十五、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
十六、不正当竞争、垄断纠纷
第六部分 劳动争议、人事争议
十七、劳动争议
十八、人事争议
第七部分 海事海商纠纷
十九、海事商事纠纷
第八部分 与铁路运输有关的民事纠纷
二十、与铁路运输有关的民事纠纷
第九部分 与公司、证券、票据等有关的民事纠纷
二十一、与企业有关的纠纷
二十二、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二十三、与合伙企业有关的纠纷
二十四、与破产有关的纠纷
二十五、证券纠纷
二十六、期货交易纠纷
二十七、信托纠纷
二十八、票据纠纷
二十九、信用证纠纷
第十部分 适用特殊程序案件案由
三十、适用特殊程序案件案由
程序编
第一部分 总则
一、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二、管辖
三、审判组织
四、回避
五、诉讼参加人
六、证据
七、期间、送达
八、法院调解
九、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十、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十一、诉讼费用与法律援助
第二部分 审判程序
一、第一审普通程序
二、简易程序
三、第二审程序
四、特别程序
五、审判监督程序
六、督促程序
七、公示催告程序
八、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
第三部分 执行程序
一、一般规定
二、执行的申请和移送
三、执行措施
四、执行中止和终结
第四部分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一、一般原则
二、管辖
三、送达、期间
四、财产保全
五、仲裁
六、司法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