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知识产权法的体系化
作者:李琛  著
出版: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5.3
丛书:民商法论丛
页数:191
定价:20.00 元
ISBN-10:7301087225
ISBN-13:9787301087220 
去豆瓣看看    第一章  作为法学研究方法的体系化
  第一节  体系化与法学的科学属性
  一、体系化是科学的重要特征
  二、法学的科学性问题
  第二节  体系化思维在法学研究中的意义
  一、体系化思维的人性基础
  二、体系化在法学研究中的技术价值
  三、如何看待后现代的反科学主义
  第二章  对现有知识产权法体系的评价
  第一节  知识产权法体系基础的暖昧性
  一、法律体系的评价依据
  二、概念竞争与体系基石出的暖昧
  第二节  对智力成果权范式的评价
  一、智力成果权说的范式地位
  二、对智刀成果权说的逻辑与功能分析
  三、对智力成果权范式的历史分析
  第三节  知识产权价值体系的危机
  一、以"鼓励创造"为核@$的旧价值体系
  二、旧价值体系的失灵
  三、策略转向--一种价值虚无的态度
  第三章  知识产权法体系化的阻滞因素及其补救
  第一节  人类思维的局限
  一、抽象思维对直观表象的依赖
  二、权利对象的非直观性对概念建设的挑战
  第二节  研究格局的制约
  一、知识产权法学与民法学的隔离
  二、知识产权法学研究的过度细化
  第三节  极为密切的国际协调
  一、知识产权国际协调极为密切的原因
  二、知识产权国际协调的现状
  三、国际协调对知识产权体系化的影响
  第四节  知识产权与技术的密切关联
  一、技术发展挑战人类思维
  二、技术发展助长研究细化
  三、技术发展催生国际协调
  第五节  克服体系化障碍的出路:自觉运用体系化思维
  一、利用体系化的总结功能
  二、利用体系化的发展功能
  三、利用体系化的约束功能
  四、利用体系化的移植功能
  第四章  对知识产权法体系建构的若干反思
  第一节  关于知识产权对象的反思
  一、学说竞争--向合理化逼近的过程
  二、符号论--关于知识产权对象的一种假说
  第二节  关于知识产权法价值原则的反思
  一、从创造伦理到分配伦理
  二、从单一主体到多元主体
  三、知识产权是私权
  四、利益分配与符号生产
  第五章  知识产权法的体系化与民法的体系化
  第一节  知识产权法与民法的体系化
  一、知识产权法的体系化对于民法体系化的意义
  二、扣识产权法的体系化与民法典
  第二节  知识产权在民事权利体系中的地位
  一、知识产权制度的二元结构--设权模式与竞争法模式
  二、对知识产权“人格财产一体性”的质疑
  后记
  李琛,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知识产权,已发表法学论文三十余篇,著有《知识产权片论》(2004)。研究风格偏重基础理论,尤其注重知识产权与民法传统理论的结合,并尝试法学与美学、哲学、文学的边缘探索,发表于《中国社会科学》2004年第2期的《质疑知识产权之一“人各财产一体性”》,即此种探索的代表性。有志于“以美文抒法理”曾开辟“法题别裁”专栏,以章回体评议知识产权,并在《电子知识产权》杂志发表系列法学随笔。
  一只鸡发现农夫每天都来喂自己,于是预言农夫将来会继续喂养自己。然而有一天,农夫绞断了鸡的脖子。可怜的鸡努力探究农夫行为的整体性,这种思维方式即“体系化”。如果鸡只是将农夫的行为看作一个个不相关的碎片,它永远不能理解过去,也不能预测未来,只能听天由命。罗素讲述的鸡的故事,是人类命运的写照。人类走不出体系化的迷梦。农夫为什么这么做?农夫将会怎么做?所谓理论研究的对象,不外乎这两类问题。
  然而,对农夫的行为并非只有一种解释,如果将其解释为“屠杀前的豢养”,鸡可以逃生。同样,人类可以不断地寻求最好的理论体系。
  《民商法论丛:论知识产权法的体系化》讲述了一个利用:“鸡的智慧”(体系化思维)进行精神逃生的故事。对本书作者而言,知识产权制度的统一性宛如难解的“农夫行为”。在法学、哲学、美学与历史之维几番辗转,卡西尔的符号哲学终于帮助作者逃离了困惑之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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