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与公民权利宣言:现代宪政史上的一大贡献
作者:(德)耶利内克 著,钟云龙 译
出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12.4
页数:153
定价:20.00 元
ISBN-13:9787562041474
ISBN-10:7562041474
去豆瓣看看 格奥尔格·耶利内克(1851-1911)德国著名法学家、政治学家,法律实证主义的重要批判者之一。曾在维也纳大学、海德堡大学与莱比锡大学学习哲学、历史与法律,获得哲学博士与法学博士学位。其在短暂的行政工作之后,开始在维也纳大学教授国家法与国际法。1889年,其因犹太出身而无法获得进一步升迁,不得不转向柏林,在那里获得教授职位,此后先后在巴塞尔、海德堡等地任教。1896年,荣膺普林斯顿大学名誉博士。其一生都在与19世纪后期主导德语公法学界的法律实证主义抗争,坚持在社会与政治中理解公法理论。其“伦理最低限度”的法律定义,及主观公权利体系对德国法学产生了持久影响。其代表作有《法的社会意义》、《主观公权利体系》、《人权与公民权利宣言》、《国家学通论》等。
《人权与公民权利宣言:现代宪政史上的一大贡献》由格奥尔格·耶利内克所著,通过对法国《人权与公民权利宣言》的介绍,以及其与美国各州权利法案的比较等,追溯了对现代宪政史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国《人权宣言》的渊源以及对人权与权利观念得以在各地广泛权利的巨大贡献。此外,还通过法国人权宣言与美国各州权利宣言的比较,以及美国各州权利宣言与英国权利宣言的对比,使读者对各权利宣言之间的渊源关系更加直接的体现出来,对于进一步理解各权利宣言的内容以及各宣言对人权与权利理念的权利的意义提供了很好的视角。是一本值得阅读的好书。
格奥尔格·耶利内克(1851-1911)德国著名法学家、政治学家,法律实证主义的重要批判者之一。曾在维也纳大学、海德堡大学与莱比锡大学学习哲学、历史与法律,获得哲学博士与法学博士学位。其在短暂的行政工作之后,开始在维也纳大学教授国家法与国际法。1889年,其因犹太出身而无法获得进一步升迁,不得不转向柏林,在那里获得教授职位,此后先后在巴塞尔、海德堡等地任教。1896年,荣膺普林斯顿大学名誉博士。其一生都在与19世纪后期主导德语公法学界的法律实证主义抗争,坚持在社会与政治中理解公法理论。其“伦理最低限度”的法律定义,及主观公权利体系对德国法学产生了持久影响。其代表作有《法的社会意义》、《主观公权利体系》、《人权与公民权利宣言》、《国家学通论》等。
《人权与公民权利宣言:现代宪政史上的一大贡献》由格奥尔格·耶利内克所著,通过对法国《人权与公民权利宣言》的介绍,以及其与美国各州权利法案的比较等,追溯了对现代宪政史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国《人权宣言》的渊源以及对人权与权利观念得以在各地广泛权利的巨大贡献。此外,还通过法国人权宣言与美国各州权利宣言的比较,以及美国各州权利宣言与英国权利宣言的对比,使读者对各权利宣言之间的渊源关系更加直接的体现出来,对于进一步理解各权利宣言的内容以及各宣言对人权与权利理念的权利的意义提供了很好的视角。是一本值得阅读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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