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立法工作手册
作者:张洪明 (编者), 苏波 (编者)
出版: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2009.4
丛书:人大工作实务丛书
页数:163
定价:14.00 元
ISBN-13:9787802195561
ISBN-10:780219556X
去豆瓣看看 《人大工作实务丛书》序
第一章 立法权限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权限
一、全国人大的立法权
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权
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专有立法权或专属立法权
四、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授权立法
国务院立法权限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权限
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权限
授权立法与立法授权
一、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的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权限
二、法律或者法规授权行政机关立法
三、立法授权
四、政府部门的无授权立法
民族自治地方人大立法权限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制定规章权限
省、自治区、直辖市、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规章权限
特别行政区立法权限
第二章 全国人大立法程序
立法准备
法律案的提出
法律案的审议、表决和公布
一、法律案的审议
二、大会全体会议审议
三、代表团会议审议
四、大会主席团会议审议
五、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和法律委员会统一审议
六、对审议过程中有关特殊情况的处理
第三章 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程序
立法准备
一、立法计划
二、立法调研
三、法律案的起草
法律案的提出
法律案的审议
一、全体会议审议法律案
二、分组会议审议法律案
三、联组会议审议法律案
四、法律审议程序
五、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
法律案审议中特殊情况的处理
一、法律案撤回
二、法律案暂不交付表决
三、法律案终止审议
法律解释和法律中具体问题的答复程序
一、法律解释的程序
二、法律询问答复
第四章 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
立法准备
法规案的提出和列入会议议程
代表大会会议审议法规案程序
第五章 地方人大常委会立法程序
立法准备
一、立法规划
二、立法计划
三、确定起草单位和人员
四、组织调查研究
五、起草法规条文
六、征求意见
七、政府协调
法规案的提出
法规案的审议
一、地方人大常委会审议法规修正案的程序
二、地方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废止案的程序
三、地方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解释案的程序
四、地方人大常委会审议新制定法规案实行两审制的程序
五、地方人大常委会审议新制定法规案实行三审制的程序
六、地方人大常委会立法审议的相关制度
地方立法解释程序
第六章 批准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性法规程序
批准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程序
一、准备程序
二、列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程序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程序
批准地方性法规程序
一、批准地方性法规的准备程序
二、列入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程序
三、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程序
第七章 地方性法规备案审查和全国人大常委会
法律草案征求意见
地方性法规备案
地方性法规审查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草案征求意见
第八章 地方立法听证
第九章 地方性法规具体问题答复和地方性法规新闻发布会
张洪明,男,1963年4月8日出生,1989年1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研究生班,供职于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著有《人大规范用语探析》一书,参与编写了《人大工作手册》、《地方立法技术手册》等书籍,发表了《浅议地方立法中的部门利益问题》、《浅议地方立法中的罚款罚》、《地方立法应当遵循科学发展观》等文章。
苏波,女,黑龙江省伊春市人,1998年毕业于黑龙江大学法学专业,同年到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工作,现为法律系民商法教研室讲师。工作至今努力钻研科研项目,在多家专业报刊上发表有《情感教学之浅谈》、《论民事抗诉》、《无效保证合同中民事责任的初步探析》、《论民事抗诉制度中的几个问题》、《浅议讨论式案例教学法》、《引导主题一现代活动性教学模式》、《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探讨》、《高校学生伤害事故法律问题思考》、《国家干预经济限度的法律问题》等科研课题和学术论文。
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我国从中央到地方各级行政区域都设有人民代表大会,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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