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争议概说
1.什么是劳动争议?
2.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可以适用哪些法律规定?
3.劳动争议包括哪些类型?
4.哪些案件属于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5.哪些案件属于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6.哪些案件属于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7.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本单位工人之间,个体工商户与帮工、学徒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属于劳动法处理范围吗?
8.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机构有哪些?
9.处理劳动争议有哪些途径?
二、劳动争议调解
1.发生劳动争议可否在企业内部调解处理?调解委员会人员如何组成?
2.劳动争议调解要经过哪些程序?
3.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自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30日内未结束的,应如何处理?
4.争议调解书有没有法律效力?
三、劳动争议仲裁
1.劳动争议仲裁的原则有哪些?
2.劳动争议仲裁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都设在哪一级行政部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是什么?
4.劳动仲裁委员会由哪些人员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员有什么任职条件?
5.劳动争议仲裁庭如何组成?
6.哪些案件可以提交仲裁委员会讨论决定?
7.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管辖范围如何划分?
8.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怎么确定仲裁委员会?
9.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吗?
10.职工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已死亡的,劳动争议仲裁时应如何处理?
11.劳动争议案件有共同当事人吗?
12.劳动争议案件有第三人吗?
13.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中当事人具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14.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的形式是怎么样的?
15.劳动争议仲裁过程中,双方可以和解吗?
16.劳动者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到申请仲裁之日已超过了6个月,在哪些情况下仲裁委员会仍可受理仲裁申请?
17.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应如何处理?
18.劳动争议仲裁过程中,可以进行调解吗?
19.劳动争议仲裁调解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20.仲裁程序中达成调解协议而形成的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吗?
……
四、劳动争议诉讼
五、劳动争议案件的执行
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