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1.1 保险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
1.2 本法所称的保险是指哪种保险
1.3 保险法在哪些范围内具有法律效力
1.4 从事保险活动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5 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什么原则
1.6 哪些主体可以经营商业保险业务
1.7 什么情况下应当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投保
1.8 保险公司开展业务应遵循什么原则
1.9 哪个机构负责对保险业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 保险合同
第一节 一般规定
2.1 什么是保险合同?投保人、保险人是哪些人
2.2 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应当遵循什么原则
2.3 保险利益、保险标的是指什么?对投保人有什么要求
2.4 保险合同如何成立?保险合同形式包括哪些
2.5 保险费何时开始缴纳?保险责任何时开始
2.6 投保人是否可以解除保险合同
2.7 保险人是否可以解除保险合同
2.8 保险合同当事人有哪些说明告知义务
2.9 保险人对于责任免除条款有什么义务
2.10 保险合同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2.11 投保人和保险人是否可以约定其他保险有关事项
2.12 投保人和保险人是否可以变更保险合同
2.13 保险事故发生后,哪些人负有通知义务?应如何做
2.14 保险理赔时,哪些人应当提供证明和资料
2.15 保险理赔的程序如何?什么是保险金额
2.16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赔付请求,保险人应如何处理
2.17 什么情况下保险人要先予支付保险金
2.18 权利人必须在多长时间内行使保险金请求权
2.19 哪些情况属于保险欺诈?后果如何
2.20 什么是再保险?再保险分出人有什么告知义务
2.21 再保险接受人与原保险合同当事人之间有什么关系
……
第三章 保险公司
第四章 保险经营规则
第五章 保险业的监督管理
第六章 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