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释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目的和制定依据
第二条 适用范围
第三条 监管体制
第四条 分类管理
第五条 基本要求
第二章 执业条件
第六条 基本条件
第七条 人员条件
第八条 设备条件
第九条 防护设施
第十条 警示标志
第三章 放射诊疗的设置与批准
第十一条 分级管理
第十二条 卫生审查
第十三条 竣工验收
第十四条 准人申请
第十五条 许可受理、审查与批准
第十六条 诊疗科目登记
第十七条 校验与变更
第十八条 许可注销
第四章 安全防护与质量保证
第十九条 管理人员职责
第二十条 放射诊疗设备和检测仪表
第二十一条 放射诊疗工作场所、放射性同位素储存场所和防护设施
第二十二条 个人剂量计
第二十三条 健康检查、培训与建档
第二十四条 质量保证
第二十五条 防护原则、告知义务
第二十六条 放射检查规定
第二十七条 健康普查要求
第二十八条 放射治疗要求
第二十九条 核医学诊疗要求
第三十条 放射性废物处理
第三十一条 防范和处置放射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
第三十二条 放射事件调查处理与报告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 医疗机构放射诊疗管理
第三十四条 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检查
第三十五条 执法人员要求与被检查单位义务
第三十六条 执法人员等的保密义务
第三十七条 监督执法队伍建设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等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使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未进行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竣工验收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购置、使用不合格或淘汰放射诊疗设备等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用语解释
第四十四条 已开展放射诊疗项目的重新核定
第四十五条 法律解释
第四十六条 施行日期
下篇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适用指南
1.什么是放射诊疗?有哪些种类?
2.什么是放射治疗?
3.什么是核医学?
4.什么是介入放射学?
5.什么是X射线影像诊断?
6.为什么要制定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7.放射诊疗管理规定适用于哪些医疗机构?
8.医疗机构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应当具备哪些基本条件?又医疗机构的放射诊疗科目是怎样规定的?
10.医疗机构开展不同类别放射诊疗工作,对医师等专业技术人员是如何要求的?
11.从事医用X射线诊断的场所、设施和防护应符合哪些要习之?
12.从事医用X射线治疗的场所、设施和防护应符合哪些要习之?
13.从事医用г射束远距治疗的场所、设施和防护应符合哪些要求?
14.从事医用г射束近距治疗的场所、设施和防护应符合哪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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