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解读与应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
[行政许可的原則]
第二条 [行政许可的含义]
[如何区分一项行政行为是不是行政许可]
[如何区分行政许可与行政审批]
[如何区分行政确认与行政许可]
[如何区分行政许可与行政登记]
[判断以下行为是否属于行政许可]
第三条 [适用范围]
[适用行政许可法的范围]
[不适用行政许可法的情形]
第四条 [合法原则]*
[设定行政许可的原则]
[实施行政许可的原则]
第五条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公开原则]
[公平、公正原则]
[行政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泄露商业秘密的责任]
第六条 [便民原则]*
[便民原則的要求]
[效率原则的要求]
第七条 [陈述权、申辩权和救济权]
[陈述权、申辩权、救济权]
[保障当事人权利对行政机关的要求]
[当事人行使陈述权和申辩权的方式]
[当事人的救济途径]
第八条 [信赖保护原则]*
[信赖保护原則的含义]
[小煤矿的关闭、各种营运车辆的取缔是否适用信赖保护原則]
[如何处理经批准开办的矿山企业矿区范围内原已取得采矿许可证的个体矿山企业]
[娱乐场所的关闭是否适用信赖保护原則]
第九条 [行政许可的转让]
[行政许可的分类]
[许可转让的制定标准]
[不得转让行政许可的例外情况]
[不具有出境游经营资格的旅行社与具有出境游经营资格的旅行社合并,新法人能否继续使用原法人的出境游经营许可证?这是否属于行政许可转让?]
第十条 [行政许可监督]*
[行政许可内部监督]
[行政许可外部监督]
第二章 行政许可的设定
第十一条 [行政许可设定原则]
[设定行政许可的原則]
第十二条 [行政许可的设定事项]
[第(一)项普通许可]
[第(二)项特许]
[第(三)项认可]
[第(四)项核准]
[第五项登记]
[第(六)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大型批发市场重复建设的控制,能否设定行政许可?]
[申请设立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是否应当事先取得生产许可?]
[法律对资格和条 件的设置,是否视为设定了行政许可?]
[对现行依据带密级的文件实施的行政许可如何处理?]
[出租车经营权可否设定行政许可?]
[怀孕妇女实行中期以上非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是否应经许可?]
第十三条 [不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事项]
[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事项]
[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行管理的事项]
[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事项]
第十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行政许可设定权]
[法律的行政许可设定权]
[行政法规的行政许可设定权]
[国务院决定的行政许可设定权]
[尚未制定法律]
第十五条 [地方性法规、省级政府规章的行政许可设定权]*
[地方性法规的行政许可设定权]
[省级政府规章的行政许可设定权]
[省级人民政府规章设定的临时性行政许可。实施满一年后需要继续实施的,如何过渡?]
[国务院部门规章能否设定行政许可?]
[自治州、自治县的单行条 例能否设定行政许可?]
[地方性法规和省级政府规章不得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
[地方性法规可否设定经纪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和经纪组织的经纪活动资格的行政许可?]
第十六条 [行政许可规定权]
[行政许可规定权的范围]
[规范性文件的行政许可规定权]
[规章在上位法未规定行政许可条 件的情况下具体规定行政许可条 件,是否属于“增设违反上位法的其他条 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规章可否规定由该行政机关內设机构或所属事业单位受理许可申请?]
……
第四章 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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