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信力的法律构造
作者:叶金强 著
出版: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4.8
丛书:民商法丛书
页数:266
定价:30.00 元
ISBN-10:7301075588
ISBN-13:9787301075586
去豆瓣看看 第一章物权表征方式与公示、公信原则
第一节权利及其表征方式
第二节 物权变动公示与公信原则
第二章公信力承认之基础
第一节 公信力承认之基础:经济分析的视角
第二节公信力承认之基础:社会学的视角
第三章公信力与物权变动立法模式
第一节意思主义与形式主义之对立
第二节 不同立法模式适用效果之比较
第三节公信力与物权变动立法模式
第四章 占有之公信力:动产善意取得制度
第一节 制度背景及其基础分析
第二节法律构成
第三节法律效果
第四节动产他物权的善意取得
第五节动产善意取得之例外
第六节 善意取得与合同效力
第五章 登记之公信力: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
第一节制度背景及基础分析
第二节法律构成
第三节法律效果
第四节不动产占有的法律意义
第六章公信力与物权行为无因原则
第一节物权行为理论:基本框架
第二节物权行为:独立与否、有因还是无因
第三节 以公信力制度替代无因原则的合理性
参考文献
后记
叶金强,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商法博士生。主要从事民法学的教学与研究工作,著有《合同法学》(合著,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担保法原理》。《比较法研究》、《中外法学》、《现代法学》、《私法研究》、《南京大学法律评论》等杂志上发表论文二十余篇。
《公信力的法律构造》是关于物权表征方式之公信力的专题研究,全书从物权表征方式与公示,公信原则的关系入手,区分特权的静态“表征”与动态“公示”,阐明二者与公信力之间的联系。随后,探讨了公信力承认之基础,以及不同特权变动立法模式之下,公信力的不同体现方式。在此基础上,《公信力的法律构造》集中笔墨对公信力的具体构造予以展开,详细分析了作为公信力之体现的善意取得制度。最后,探讨了公信力与物权行为无因原则的关系,从立法论的角度,主张以公信力替代无因原则,以建立保护交易安全的弹性框架,并建议采行要因形式主义的特权变动立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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