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中共中央三代领导核心有关经济特区的重要讲话和论述
(一)邓小平有关经济特区的重要讲话和论述
办好经济特区,增加对外开放城市(一九八四年二月二十四日)
改革开放是很大的试验(一九八五年六月二十九日)
特区经济要从内向转到外向(一九八五年八月一日)
改革的步子要加快(一九八七年六月十二日)
在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设立洋浦经济开发区的汇报材料上的批示(一九八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视察上海时的谈话(一九九一年一月二十八日至二月十八日)
在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的谈话要点(一九九二年一月十八日至二月二十一日)
(二)江泽民有关经济特区的重要讲话和论述
设置经济特区加快经济发展(一九八〇年八月二十一日)
关于授权广东省、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订各该省的经济特区单行经济法规定决定的说明(一九八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在庆祝深圳经济特区建立十周年招待会上的讲话(一九九〇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在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闭幕时的讲话(部分)(一九九〇年十二月三十日)
在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十周年庆祝会上的讲话(一九九一年十二月十八日)
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部分)(一九九二年十月十二日)
在海南省建省办经济特区五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一九九三年四月十三日)
经济特区要增创新优势,更上一层楼(一九九四年六月二十日)
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部分)(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七日)
在汕头考察工作时的讲话(部分)(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在邓小平同志追悼大会上的悼词(部分)(一九九七年二月二十五日)
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部分)(一九九七年九月十二日)
在广东考察工作时的讲话(部分)(二〇〇〇年二月二十五日)
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二十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二〇〇〇年十一月十五日)
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部分)(二〇〇二年十一月八日)
关于《对外开放起始录》书稿的谈话要点(二〇〇八年八月二日)
(三)胡锦涛有关经济特区的重要讲话和论述
在深圳考察工作时的讲话(部分)(二〇〇三年四月十一日至十二日)
在厦门考察工作时的讲话(部分)(二〇〇六年一月十四日)
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部分)(二〇〇七年十月十五日)
在视察海南经济特区时的讲话(部分)(二〇〇八年四月七日至九日)
坚持改革开放推进合作共赢(二〇〇八年四月十二日)
在珠海考察工作时的讲话(部分)(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日至二十一日)
二 有关经济特区的重要讲话和论述
关于筹组进出口管理委员会和外国投资管理委员会的说明(一九七九年七月三十日)
特区第一位的任务是认真总结经验(一九八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在广东、福建两省座谈会上的发言(一九八二年二月十三日)
我们建立经济特区的政策是正确的(一九八四年二月二十七日)
要研究和学习深圳的经验——在深圳“经济开发研讨会”上的讲话(一九八四年六月四日)
关于经济特区建设和沿海十四个城市进一步开放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一九八五年一月十七日)
关于提请审议建立海南经济特区议案的说明(一九八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兴办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就是贯彻实施对外开放的重要部署(一九八九年)
进一步搞好经济特区的改革开放(一九九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继续发挥特区在改革开放中的排头兵作用(一九九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努力把经济特区办得更好(一九九六年四月三日)
在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十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一九九八年四月十三日)
在海南经济特区考察时的讲话(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十八日至二十二日)
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二十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二〇〇〇年十一月十四日)
顺应新形势办出新特色继续发挥经济特区作用(二〇〇五年九月十三日)
在厦门特区建设二十五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在广东代表团的重要讲话(二〇〇八年三月七日)
在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二十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在广东省经济特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三 关于经济特区的重要文献(摘编)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