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研究系列: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最新版)(第4册)
作者:王泽鉴 著
出版: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9.12
丛书:民法研究系列
页数:254
定价:30.00 元
ISBN-13:9787301158005
ISBN-10:7301158009 
去豆瓣看看    法学上之发现
  无效法律行为之撤销
  纯获法律上之利益
  “民法”第113条规范功能之再检讨
  土地重划完毕,所有权状换发后出卖人应即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
  债之关系的结构分析
  出卖他人之物与无权处分
  再论“出卖他人之物与无权处分”
  二重买卖
  为被害人支出医药费、无因管理及代位
  法定扶养义务人为被害人支出医药费之求偿关系
  互开支票利用未能兑现与不当得利
  出租他人之物、转租与不当得利
  添附与不当得利
  对未出生者之保护
  侵害生命权之损害赔偿
  因侵权行为负债务者之拒绝履行权及不当得利请求权
  抛弃继承与诈害债权
  税捐、工资与抵押权
  王泽鉴,1938年出生于台北,毕业于台湾大学法律系,获德国慕尼黑大学法学博士。曾担任德国柏林自由大学访问教授,并在英国剑桥大学、伦敦大学政经学院、澳洲墨尔本大学从事研究工作。现任台湾大学法律系教授。专攻民法,主要著作有《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1—8册)、《民法思维:请求权基础理论体系》、《民法概要》、《民法总则》、《债法原理》、《不当得利》、《侵权行为》、《民法物权》等。
  《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最新版)(第4册)》旨在论述1945年以来台湾民法实务及理论的演变,并在一定程度上参与、促进台湾民法的发展。《民法思维:请求权基础理论体系》乃在建构请求权基础体系,作为学习、研究民法,处理案例的思考及论证方法。其他各书系运用法释义学、案例研究及比较法阐述民法各编(尤其是总则、债权及物权)的基本原理、体系构造及解释适用的问题。现行台湾“民法”系于1929年制定于大陆,自1945年起适用于台湾,长达六十四年,乃传统民法的延续与发展,超过半个世纪的运作及多次的立法修正,累积了相当丰富的实务案例、学说见解及规范模式,对大陆民法的制定、解释适用,应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希望拙著的出版能有助于增进两岸法学交流,共为民法学的繁荣与进步而努力。
比价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