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业破产法实务丛书(1):新企业破产法条文释义
作者:李国光主编
出版:人民法院出版社 2006.9
页数:618
定价:45.00 元
ISBN-10:7802173329
ISBN-13:9787802173323
去豆瓣看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关于立法宗旨的规定
第二条
——关于破产原因和重整原因的规定
第三条
——关于破产案件的管辖的规定
第四条
——关于民事诉讼程序对破产案件审理程序的准用的规定
第五条
——关于破产的域外效力的规定
第六条
——关于审理破产案件的基本原则的规定
第二章 申请和受理
第一节 申请
第七条
——关于申请人的规定
第八条
——关于提出破产申请时应提交的文件的规定
第九条
——关于破产申请的撤回的规定
第二节 受理
第十条
——关于受理期限的规定
第十一条
——关于受理破产申请裁定的送达的规定
第十二条
——关于不受理破产申请裁定和驳回破产申请裁定的送达与上诉的规定
第十三条
——关于受理破产申请时对管理人的指定的规定
第十四条
——关于受理破产申请后的通知与公告的规定
第十五条
——关于受理破产申请送达后,债务人有关人员的义务的规定
第十六条
——关于破产申请受理后,债务人清偿行为的限制的规定
第十七条
——关于破产申请受理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对象的规定
第十八条
……
第三章 管理人
第四章 债务人财产
第五章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第六章 债权申报
第七章 债权人会议
第八章 重整
第九章 和解
第十章 破产清算
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第十二章 附则
常用破产法律规范
参考书目
后记
李国光,男,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二级大法官、原副院长、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上海交大法学院教授国家法官学院、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复旦大学法学院等院校兼职教授。
早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历任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副院长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兼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曾当选为党的十四大代表、十五届中纪委委员。
出版《中国司法制度概论》、《经济法讲座》《中国民商事审判》、《知识产权诉讼》等十余部法学著作。
《新企业破产法实务丛书(1):新企业破产法条文释义》以新企业破产法的条文为序,采取条文及其意旨、新旧法条对比、关键词解释、条文释义等新颖而独特的体例,结合我国有关现行有效的破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的相应具体条文规定,联系破产实践中的法律适用,逐章逐节逐条对该法进行了全面系统和比较深入的释解,力求真实反映该法最新立法成果和司法实践,客观体现该法及其相关规范的立法原意和法律实务中的具体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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