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解读与应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立法宗旨】
[制定和实施社会保险法的作用]
第二条【建立社会保险制度】
[社会保险的功能]
第三条【社会保险制度的方针和社会保险水平】
[社会保险制度的方针]
[社会保险水平的确定]
第四条【用人单位和个人的权利义务】
[社会保险关系中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社会保险关系中个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社会保险财政保障】
第六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的特点]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的主体]
第七条【社会保险行政管理职责分工】
第八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职责】
第九条【工会的责任】
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条【覆盖范围】
[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险]
第十一条【制度模式和基金筹资方式】
第十二条【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
第十三条【政府财政补贴】
第十四条【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不能提前支取]
[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构成】
[统筹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
第十六条【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
[退休年龄]
[缴费年限]
第十七条【参保个人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死亡待遇】
[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
[病残津贴]
第十八条【基本养老金调整机制】
第十九条【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分段计算、统一支付]
第二十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及其筹资方式】
第二十一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第二十二条【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第三章 基本医疗保险
第二十三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和缴费】
第二十四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第二十五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
关联法规归类解读与应用
权威案例指导
实用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