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适用提要1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章 总则l
第一条 立法目的l
第二条 适用范围l
第三条 法律适用1
第四条 纳税人2
第五条 税务主管2
第六条 信息3
第七条 税务宣传与咨询3
第八条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权利3
第九条 税务机关与人员的职责4
第十条 税务机关的管理制度5
第十一条 职责及相互关系5
第十二条 回避$5
第十三条 检举6
第十四条 税务机关6
第二章 税务管理6
第一节 税务登记6
第十五条 税务登记6
第十六条 变更登记与注销登记7
第十七条 账户账号。8
第十八条 税务登记证件9
第二节 账簿、凭证管理9
第十九条 账簿9
第二十条 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9
第二十一条 发票10
第二十二条发票的印制10
第二十三条 税控装置11
第二十四条 资料保管*11
第三节 纳税申报12
第二十五条 申报12
第二十六条 申报方式12
第二十七条 延期申报*12
第三章 税款征收13
第二十八条 依法征税13
第二十九条 税款征收权13
第三十条 扣缴义务人*13
第三十一条 缴纳与解缴期限14
第三十二条 滞纳税款*15
第三十三条 减免申请15
第三十四条 完税凭证16
第三十五条 核定税额*16
第三十六条 合理调整17
第三十七条 税务扣押17
第三十八条 限期缴纳、纳税担保与税收保全*18
第三十九条 税务赔偿19
第四十条 强制执行措施19
第四十一条 保全措施与强制执行措施权力的行使20
第四十二条 措施的依法采取*20
第四十三条 赔偿责任2l
第四十四条 阻止出境2l
第四十五条 税收优先2l
第四十六条 欠税情况22
第四十七条 扣押收据与查封清单*22
第四十八条 纳税人的合并与分立23
第四十九条 财产处分报告23
第五十条 代位权与撤销权*23
第五十一条 税款退还24
第五十二条 税款的未缴或者少缴24
第五十三条 税款的入库25
第四章 税务检查26
第五十四条 税务检查的范围26
第五十五条 税务检查中的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27
第五十六条 接受税务检查27
第五十七条 税务调查28
第五十八条 情况和资料处置28
第五十九条 出示证件与通知书*28
第五章 法律责任29
第六十条 纳税人的一般法律责任29
第六十一条 扣缴义务人的法律责任30
第六十二条 迟延办理纳税申报和迟延报送纳税资料30
第六十三条 偷税30
第六十四条 编制虚假计税依据与不进行纳税申报等*3l
第六十五条 欠税且转移或隐匿财产的责任31
第六十六条骗取出口退税款32
第六十七条 抗税*32
第六十八条 逾期缴纳者的责任31
第六十九条 扣缴义务人违反义务的责任33
第七十条 阻挠税务检查31
第七十一条 非法印制发票*31
第七十二条 收缴发票与停止向其发售发票34
第七十三条 金融机构拒绝税务检查34
第七十四条 税务所决定的行政罚款额34
第七十五条 罚没收入的入库3q
第七十六条 擅改征税范围和入库预算级次的责任*3d
第七十七条 涉嫌税务犯罪35
第七十八条 未经税务机关依法委托征收税款的责任36
第七十九条 查封、扣押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者的责任36
第八十条 税务人员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相勾结的违法与犯罪36
第八十一条 受贿或索贿36
第八十二条 税务人员的徇私舞弊或玩忽职守等}37
第八十三条 提前征收、延缓征收与摊派税款38
第八十四条 违法的税收决定38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回避38
第八十六条 未被发现的应受行政处罚的税收违法行为*38
第八十七条 违反保密规定的责任39
第八十八条 纳税争议*39
第六章 附则40
第八十九条 代办税务事宜*40
第九十条 立法委任4l
第九十一条 国际条约优先4l
第九十二条 不同规定的法律适用41
第九十三条 实施细则4l
第九十四条 生效日期4l
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42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60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6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偷税抗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75
税收征收管理过程中最常用表格77
1.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78
2.税务登记表(适用个体经营)80
3.纳税人税(费)种登记表8l
4.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82
5.发票领购簿申请审批表83
6.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84
7.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85
8.某省地方税(费)纳税综合申报表88
9.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90
lO.资产负债表(纳税申报时随附的企业会计报表)92
11.利润表(纳税申报时随附的企业会计报表)94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