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1.豆制品公司达标排放废水,也要对污染损害进行赔偿吗
2.炼油厂污染致白血病,如何确定因果关系?
3.受多家污染,该如何认定是共同侵害?
4.建材厂污水汇入学校的积水塘,池水排放毒死鱼苗,如何分担赔偿责任?
5.因污染遭受损失,可运用哪些途径,来保护自己的利益?
6.都是维权,为何有的选择协商,有的选择调解,有的选择诉讼?
7.进行环境维权,是直接找污染企业算账,还是找环保部
门代为整治好?
8.遭受非法的污染损害,可通过起诉环保局来获得救济吗?
9.可同时提出“停止侵害”和“损害赔偿”的救济请求吗?
10.环境污染造成损害,间接损失也须赔吗?
11.因环境污染造成损害,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吗?
12.洪水冲走违法倾倒的废弃物而造成污染事故,可以不负责任吗?
13.污染企业建设在先,村民迁入在后,污染造成村民损失,也可寻求损害赔偿吗?
14.餐厅实现了达标排污,且缴纳了排污费,还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吗?
15.油烟和噪音损害,可以通过对话协商解决吗?
16.想要通过协商解除环境污染,具体该如何操作?
17.村里要建水泥厂,村民有权利“参与”决定厂址的选择吗?
18.为发展地方经济,政府拟建重大污染项目,老百姓应怎么做?
19.别人排污毒死了自家的鱼而不赔偿,可以扣押他的财产吗?
20.邻居的机器噪音大,将其毁坏后需要赔偿吗?
21.进行环境保护,什么才算真正的“自卫”?
22.邻居之间产生环境纠纷,怎么解决才好?
23.煤矿污染农田,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能帮忙解决吗?
24.要调解委员会解决污染纠纷,该如何行动?
25.环境纠纷,可以仲裁解决吗?
26.请求环保部门对违法排放废气的磷肥厂进行行政查处,久不执行,怎么办?
27.如何成功请求行政查处,来制止噪声污染?
28.村民“押”身份证举报偷排,有意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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