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是否必须要参加?
2.已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可以回到家乡开村卫生所吗?
3.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可以作为乡村医生执业吗?
4.17周岁有自己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于某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相关部门应当予以注册吗?
5.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的人员可以立即直接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吗?
6.李某“失踪”后,原注册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注销其执业注册并收回其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吗?
7.乡村医生超出自己的执业范围私自买卖药品营利,可以吗?
8.村民就医回家疗养后又意外发生损伤导致残疾属于医疗事故吗?
9.经鉴定,如果不属于医疗事故,医院是否就不承担责任?
10.医院可以通过一定的“公关工作”干预医疗事故等级的鉴定工作吗?
11.患者可以复印或复制病历、化验单等记录和其他病历资料吗?
12.发生医疗事故后,医疗机构内部可以自行处理而不必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吗?
13.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历讨论记录等资料可以由医院自己单独封存和启封吗?
14.患者看病后死亡,家属对死亡原因有异议时,如何处理?
15.负责组织首次和再次医疗事故鉴定工作的主体分别是谁?
16.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的专家组人数可以是偶数吗?
17.患者隐瞒、否认自己的病因、病情导致不良后果的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18.医疗事故的鉴定需要收取鉴定费用吗?谁来支付鉴定费用?
19.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已经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在卫生行政部门处理期间,能否提起诉讼?
20.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吗?还是必须要由卫生行政部门介入进行调解?
21.发生医疗纠纷,是否必需有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才能提起民事诉讼?
22.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的因素是什么?医疗事故的赔偿项目和标准又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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