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理,女,1936年8月生。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教授、中国音乐家协会会员、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教育委员会委员。先后担任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教育学专业委员会理事长及名誉理事长、中国教育学会音乐教育专业委员会特邀理事。
1960年获北京市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称号、1993年获全国教育系统劳动模范及人民教师称号、1997年获曾宪梓高等师范院校优秀教师二等奖。
参加国家教育科学及国家教委“七五”、“八五”、“九五”重点科研项目,担任《中学音乐能力研究》、《普通学校音乐教育学研究》、《学科教育学研究》、《(中国中小学音乐课程标准》等专题组负责人和主要成员。出版《普通音乐教育学概论》、《乐理自学提要与习题》、《中学生音乐能力目标与培养》、《音乐学习与教学心理》等20余部著作,发表论文40余篇。从l958年至今,多次编写小学、初中、高中音乐教材,现为《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中学音乐》教材及教学参考书(人民音乐出版社)副主编。主编《普通学校音乐教育学》获l995年国家教委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