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导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立法宗旨】
第二条【适用范围】
1.本条所指的车辆具体包括什么?
2.居住小区内的道路属于道路吗?
第三条【基本原则】
第四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及实施】
第五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管辖】
第六条【道路交通安全宣传】
第七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发展要求】
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第一节 机动车、非机动车
第八条【机动车登记制度】
第九条【注册登记】
3.机动车应如何进行注册登记?
4.机动车申请登记的时限为几日?
第十条【机动车应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
第十一条【机动车上道行驶手续和号牌悬挂】
5.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应当如何处罚?
6.无证驾车正常行驶,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应承担事故责任?
7.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应承担事故责任?
第十二条【变更登记】
8.当事人如何申请机动车抵押登记?如何注销抵押登记?
第十三条【机动车安检】
9.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应当在多长时间内进行?
10.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超过标准收费或出具虚假检验结果应受何处罚?
第十四条【强制报废制度】
11.交通警察违规为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办理登记的,应如何处理?
12.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受何处罚?
13.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如何办理注销登记?
14.对出售报废车的违法行为将如何处理?
第十五条【特种车辆标志图案的喷涂和警报器、标志灯具的安装、使用】
15.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应当如何处罚?
第十六条【禁止拼装、改变、伪造、变造等违法行为】
16.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的,应当如何处罚?
17.对于机动车的结构、构造和特征,是否一概不能改变?
第十七条【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和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
第三章 道路通行条件
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五章 交通事故处理
第六章 执法监督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配套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