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营:竞争者之间合作行为的反垄断分析
作者:美国律师轩会反垄断分会 编,孟雁北,李然 译
出版: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1.10
页数:154
定价:26.00 元
ISBN-13:9787301190005
ISBN-10:730119000X
去豆瓣看看 第一章 导言
第二章 企业合营:定义和缘由
一、企业合营的定义
二、企业合营的类型
三、企业合营促进竞争的益处
四、普遍适用的反托拉斯法律与条例
五、专门规范企业合营的反托拉斯法律
第三章 企业合营的政府规制
一、政府执法机构指南
二、州政府执法指南
三、国际执法指南
第四章 概述:审查标准
一、本身违法标准
二、合理原则标准
三、企业合营的快速审查方法
四、避免本身违法责任的另一种潜在方法
第五章 企业合营的成立
一、成立前
二、《克莱顿法》第7条的审查
第六章 附属性限制行为的合理性
一、概述:规制企业合营成员之间的附属性限制行为的一般原则
二、限制性行为具体类型的评估
三、企业合营的规制和管理
案例索引
译后记
盂雁北,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美国乔治顿大学(Georgetown University)法学院访问学者,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理事。长期从事竞争法的教学和研究工作,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单独或合作出版教材、著作30余部,主持或参加科研项目10余项。李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学士,美国乔治顿大学(Georgetow UniVersity)法学院法律博士
(J.D.),现为执业律师。
美国律师协会(ABA)反垄断分会是由对反垄断法、贸易规制法、消费者法有浓厚兴趣的律师组成的专业性机构,出版了大量高质量的反垄断法著作。
企业合营是竞争者之间除合并协议之外,共同从事经济活动而达成的一项或一系列协议以及因该协议面发生的经济行为。美国律师协会反肇断分会在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与美布的《竞争者间合作行为之反垄断指南》的基础上,详尽论述了企业合营的定义、种类、具体表现以及对竞争的影响,进而通过研究典型案例来探析美国反垄断法规制企业合营的立法、原则、审查标准、合理性分析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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