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范刑事诉讼法典(第2版)
作者:陈卫东 主编
出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1.11
页数:575
版本:2
定价:98.00 元
ISBN-13:9787300145099
ISBN-10:7300145094
去豆瓣看看 第一部分《模范刑事诉讼法典》条文
第二部分 《模范刑事诉讼法典》立法理由论证
第一编 通则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立法目的
第二条 程序法治原则
第三条 比例原则
第四条 无罪推定原则
第五条 反对强迫自证其罪原则
第六条 诉讼职能分离原则
第七条 审判中立原则
第八条 控辩平等原则
第九条 保障辩护权原则
第十条 保障被害人权利原则
第十一条 一事不再理原则
第十二条 诉讼及时原则
第十三条 国际法优先原则
第十四条 诉讼中使用的语言
第十五条 法典用语
第二章 管辖
第十六条 中级人民法院的级别管辖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
第十八条 地域管辖
第十九条 地域管辖的竞合
第二十条 牵连管辖
第二十一条 指定管辖
第二十二条 管辖权的变更
第二十三条 确定管辖的时限
第二十四条 专门法院的审判管辖
第三章 回避
第二十五条 回避的适用对象
第二十六条 适用回避的情形
第二十七条 申请回避与权利告知
第二十八条 回避申请与效力
第二十几条 回避决定的裁决主体
第三十条 回避裁决的效力
第三十一条 指令回避
第三十二条 对恶意违反回避制度的制裁
第四章 辩护与代理
第三十三条 委托辩护的一般规定
第三十四条 委托辩护的特殊规定
第三十五条 委托辩护的时间
第三十六条 委托辩护的权利告知
第三十七条 委托辩护权利告知的记录
第三十八条 指定辩护的时间
第三十九条 指定辩护的范围
第四十条 辩护人资格的许可性规定
第四十一条 辩护人资格的排除性规定
第四十二条 辩护人职责
第四十二三条 律师在场权
第四十四条 辩护人会见权
第四十五条 辩护人会见权的内容
第四十六条 辩护人会见权的实施
第四十七条 辩护人会见权的保障
第四十八条 辩护人阅卷权
第四十九条 辩护人阅卷权的保障
第五十条 辩护律师调查取证权
第五十一条 辩护人豁免权
第五十二条 律师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辩护或代理
第五十三条 辩护人禁止行为
第五十四条 刑事代理
第五十五条 刑事代理的执行
第五章 拘传、拘捕与羁押
第五十六条 适用目的
……
陈卫东,男,1960年7月生,山东蓬莱人,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江学者讲座教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律师业务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副会长、国际刑法学会中国分会副主席、国际证据科学协会理事等社会职务;受聘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公安部特邀监督员。出版专著十余部,代表作为《程序正义之路》(第一卷、第二卷,法律出版社出版),发表论文三百余篇。近年来主持了二十余项国家级与国际合作项目。
2005年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拟订了我国第一部模范刑事诉讼法典,为当时已经肩动的刑事诉讼法完善修改工作提供了巨大的智力支持。六年来,伴随着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的推进以及国内、国际刑事诉讼实践与理论研究的进一步发展,我们在继续秉持实证研究与国际视角并重的原则下,汲取国内外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新成果,对法典进行了全面修正,实现了模范法典拟订工作的连续性与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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