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监督工作手册
作者:李华菊 编
出版: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2009.4
丛书:人大工作实务丛书
页数:187
定价:16.00 元
ISBN-13:9787802195554
ISBN-10:7802195551
去豆瓣看看 《人大工作实务丛书》序
第一章 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权概述
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意义
一、监督的基本涵义
二、监督权是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
三、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特点
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监督权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原则
二、依法行使监督权原则
三、集体行使监督权原则
四、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原则
五、常委会接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原则
六、公开原则
第二章 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
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意义
一、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涵义
二、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特点
确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原则和途径
一、确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议题的原则
二、选择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议题的途径
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基本程序
一、制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计划
二、公布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计划
三、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开展视察和专题调研
四、常委会办事机构汇总各方面意见,提供专题材料
五、常委会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六、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
七、将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和研究处理情况向本级人大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
专门委员会在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
报告中的主要任务
一、专门委员会在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前的任务
二、专门委员会在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后的任务
第三章 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及审计工作报告
计划监督
一、计划监督的概念
二、计划监督的特点
三、人大常委会开展计划监督的法律依据
四、计划监督的内容和程序
五、专门委员会在计划监督工作中的任务
预算监督
一、预算监督的概念及特点
二、人大常委会开展预算监督的法律依据
三、预算监督重点审查的内容
四、预算监督的主要形式和程序
五、专门委员会在预算监督工作中的任务
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
一、审计的概念
二、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的法律依据
三、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的程序
第四章 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
执法检查的意义I
执法检查监督的内容
一、执法检查监督的对象:“一府两院
二、执法检查监督的目的:督促法律、法规的实施
三、执法检查监督的内容:“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
四、执法检查监督的内容选择标准
执法检查监督的主要程序
一、执法检查计划的制定
二、执法检查监督的具体程序
三、执法检查的后续跟踪
第五章 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意义
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涵义
二、我国立法主体的多元性特点
三、法律规范冲突的表现
四、备案审查的意义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主要内容
一、立法监督主体
二、立法监督客体
三、立法监督方式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主要程序
一、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备案、审查及撤销程序
二、对决议、决定和命令的审查及撤销程序
三、对司法解释的备案、审查及处理程序
第六章 询问和质询
询问和质询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重要形式
……
第七章 特定问题调查
第八章 撤职案的审议和决定
后记
李华菊,女,1964年2月生,法学硕士。现系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法学教授、黑龙江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委员,黑龙江省政府法制咨询委员会委员,黑龙江省法学会依法治省理论与实践研究会副会长,黑龙江省立法学研究会理事。自1991年以来,出版了专著《中国行政法学新论》,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国家赔偿法学》、《怎样保护自己的民事权益——如何打好民事官司》等著作十余本。发表《试论行政裁决的司法审查程序》、《试论地方性法规应用解释制度的立法完善》、《试论地方性法规的立法依据》、《批准权与制定权不是一回事》等有较高理论和应用价值的论文20余篇。此外,2002年在黑龙江省妇女研究会重点课题《促进和保障妇女平等参政机制的研究》和2006年黑龙江省社科基金项目《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制度地方立法研究》课题中担任主持人。2005年11月被黑龙江省法学会授予“第二届黑龙江省十大杰出法学工作者”荣誉称号。
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我国从中央到地方各级行政区域都设有人民代表大会,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
比价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