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德国法学名著总序
  中译本序德文版第6版前言
  翻译凡例德中文缩略语对照表
  第一章导论:几个基本问题1
  一、比较视野中的联邦宪法法院2
  二、联邦宪法法院的权限范围--引论7
  三、“宪法审判机构”:仅仅是一个集合名词吗?9
  四、宪法审判机构与宪法12
  五、通过法院进行的宪法诉讼21
  六、联邦宪法法院与欧洲法院26
  第二章联邦宪法法院的地位与组织29
  一、作为法院和宪法机构的联邦宪法法院29
  二、联邦宪法法院的组织:审判庭原则、法官与法官选任40
  三、多数意见形成决议和特别意见52
  第三章联邦宪法法院程序的几个基本原则62
  一、程序规范的不完备性--没有程序的自主62
  二、对申请的要求、诉讼代理和调查原则65
  三、程序参与人、参加诉讼、陈述意见的权利67
  四、调解和调解性地平息争议71
  五、言辞审理73
  六、一致同意的驳回(联邦宪法法院法第24条)74
  七、法官的自行回避与法官的偏袒76
  八、费用、滥诉的费用、其他必要支出80
  第四章管辖范围与程序种类82
  第一分部通向联邦宪法法院之路82
  一、并无概括式条款82
  二、根据最重要的程序种类对联邦宪法法院裁判的统计83
  第二分部基本法第93条第l款第l项规定的机构争议程序86
  一、机构争议的基本问题86
  二、适法性条件93
  三、裁判109
  第三分部联邦争议110
  一、基本法第93条第1款第3项以及联邦宪法法院法第13条第7项、第68条及以下规定的联邦与州之间的宪法争议110
  二、基本法第93条第l款第4项以及联邦宪法法院法第13条第8项、第7l条及以下和基本法第99条、联邦宪法法院法第13条第10项、第73条及以下规定的程序115
  三、基本法第93条第2款并依据基本法第29条制定的法律第24条第5款第3句规定的程序122
  四、行政法院法第50条第3款、社会法院法第39条第2款规定的法官的法律解释请求122
  第四分部规范审查程序123
  第-节法官的规范审查-基础123
  一、规范审查的形武和历史渊源124
  二、作为一种司法审判活动的宪法法院的规范审查130
  三、联邦宪法法院的各种规范审查程序132
  第二节基本法第93条第1款第2项和第2a项以及联邦宪法法院法第13条第6项和第6a项、第76条及以下规定的“抽象”规范审查134
  一、基础性问题134
  二、适法性条件137
  三、裁判146
  四、规范确认程序146
  第三节基本法第100条第1款、联邦宪法法院法第13条第11项、第80条及以下规定的“具体”的规范审查(法官的法律解释请求)147
  一、基础性问题148
  二、适法性条件155
  三、程序进程和裁判178
  第四节基本法第100条第2款以及联邦宪法法院法第13条第12项、第83条及以下规定的规范核实和规范鉴别程序180
  一、意义与归类:基本法第25条在程序上的相应规范180
  二、适法性条件184
  三、裁判189
  第五节基本法第100条第3款以及联邦宪法法院法第13条第13项、第85条规定的因意见分J1支而提出的法律解释请求190
  一、意义与归类190
  二、适法性条件193
  三、裁判与裁判的作用195
  第六节基本法第126条以及联邦宪法法院法第13
  条第14项、第86条及以下规定的程序195
  第七节基本法第93条第1款第4b项以及联邦宪法法院法第13条第8a项、第9l条规定的地方宪法诉愿程序196
  第五分部基本法第93条第1款第4a项以及联邦宪法法院法第13条第8a项、第90条及以下规定的宪法诉愿198
  第一节普通法律途径中的宪法诉愿198
  一、宪法诉愿和基本法第19条第4款对法律途径的保证201
  二、宪法诉愿的功能与意义206
  第二节适法性条件208
  一、有权提出申请者209
  二、程序能力214
  三、诉愿标的214
  四、诉愿权:诉称基本权利受到损害217
  五、期限240
  六、联邦宪法法院法第90条第2款规定的法律途径的提前用尽和宪法诉愿的补充性241
  七、法律保护需求257
  第三节受理宪法诉愿(联邦宪法法院法第93 a条及以下)258
  一、由法院行政人员登记于“一般登记簿”260
  二、受理宪法诉愿的义务(联邦宪法法院法第93a条第2款)262
  三、合议庭拒绝受理(联邦宪法法院法第93b条第1旬以及第93d条第1款、第3款)266
  四、合议庭的受理裁判(联邦宪法法院法第93b条第1句、第93e条)267
  五、审判庭的受理(联邦宪法法院法第93b条第2句)269
  六、受理程序中的判断271
  第四节裁判282
  第五节联邦宪法法院在针对判决提出的宪法诉愿中的审查范围284
  一、联邦宪法法院不是超级复审法院288
  二、联邦宪法法院审查范围的有限性291
  三、宪法关于确定审查范围的规定329
  第六分部其他程序333
  第一节宪法保护程序333
  一、基本法第61条以及联邦宪法法院法第13条第4项、第49条及以下规定的对联邦总统的弹劾程序333
  二、基本法第98条第2款、第5款以及联邦宪法法院法第13条第9项、第58条及以下规定的法官弹劾334
  三、基本法第18条以及联邦宪法法院法第13条第l项、第36条及以下规定的基本权利丧失程序335
  四、基本法第2l条第2款第2句以及联邦宪法法院法第13条第2项、第43条及以下规定的政党禁止程序336
  第二节基本法第4l条第2款以及联邦宪法法院法第13条第3项、第48条及以下规定的选举审查程序338
  第七分部 与其他法院(州宪法法院、欧共体法院和欧洲人权法院)在管辖范围和程序方面的界限341
  一、各州的宪法审判机构342
  二、欧洲法院362
  三、欧洲人权法院386
  第五章裁判的做出及其后果391
  第一节在起诉不具备适法性和理由具备性时做出的裁判392
  第二节在机构争议程序和类似于机构争议的程序中做出的裁判394
  第三节在针对判决提出的宪法诉愿中做出的裁判394
  第四节在规范审查程序中做出的裁判397
  一、原则:对违宪的规范做出认定其自始无效的宣告399
  二、变种裁判:限于对违宪的规范做出不一致性宣告411
  三、变种裁判:“仍然还合宪的”法律,即所谓的吁请裁判441
  四、变种裁判:对于法律的合宪解释447
  第五节联邦宪法法院在确定法律后果上的自由与约束460
  第六节附论:对修正性法律或改革性法律做出自始无效性宣告后,旧法的继续有效性问题462
  第六章联邦宪法法院裁判权的保障及其裁判的效力466
  一、联邦宪法法院法第32条规定的紧急处置467
  二、依据联邦宪法法院法第35条对于裁判的执行481
  三、联邦宪法法院法第31条第1款、第2款规定的联邦宪法法院裁判的拘束效力485
  第七章联邦宪法法院在国家职能结构中的地位512
  一、问题的提出514
  二、宪法审判机构的任务和权限517
  三、联邦宪法法院和立法者536
  四、联邦宪法法院的权威556
  文献目录563
  关键词索引708
  译后记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