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非与曲直(修订版)个案中的法理摆事实 北大教授苏力著
作者:苏力 著
出版:北京大学出版社 2024.1
页数:422
版本:2
定价:76.00 元
ISBN-13:9787301339336
ISBN-10:730133933X
去豆瓣看看 引论摆事实、讲道理、断是非00
第一章个人自由和法律责任0
?r医院做了以及能做什么?0
?r超越法律? 0
?r如果强行治疗?0
?r个人自由与责任0
?r小结:探讨肖某刑事责任的意义0
第二章黄碟遭遇陕北0
?r争点的界定0
?r自由主义(或个体主义)的法理分析0
?r社群主义的法理分析0
?r最低限的女性主义法理分析0
?r教条主义0
?r疏于事实0
?r陌生于执法和司法
?r几点说明
?r附录:关于警方干预的方式和程序问题的几点说明
第三章罪责自负和殃及效果
?r“故意杀人的,处死刑……”
?r“……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r“你害了自己,也害了全家”
?r“说话态度要和好,尊重群众不要耍骄傲”
?r结语
?r附录:药家鑫案审理与辩护的几个问题
第四章当睫毛掉入眼中
?r案情和问题
?r“打是疼,骂是爱”
?r“智慧出,有大伪”——意识形态的“裸奔”
?r纠结的社会现实
?r曾经的审慎与明智
?r结语
第五章隐私侵权的法理思考
?r名誉侵权还是隐私侵权?
?r复杂的利益格局
?r真相并非至要
?r核心是信息对于他人的利害
?r不同的信用品——兼论“艳照门”事件
?r反思“公众人物”的进路
?r隐私权的法理重构
?r不能套用“为尊/长者讳”与“揭人不揭短”
?r小结
第六章并不只是戏仿
?r问题的界定
?r“搞笑”“搞笑版”和戏仿
?r《馒头》刺痛或触动了什么?
?r利益平衡与“合理使用”
?r戏仿的“合理使用”
?r戏仿侵犯“名誉”或“声誉”
?r戏仿之社会功能再考察
第七章昔日“琼花”,今日“秋菊”
?r引论
?r上篇:无法解释的解释,无法证成的证成
?r中篇:舞剧《红色娘子军》的改编
?r下篇:舞剧的产权制度:实践、道理与启示
?r结语
?r附录1:《红色娘子军》大事记
?r附录2:《红色娘子军》文学剧本与分镜头剧本的片段比较(常青就义)
第八章法条主义、民意与难办案件
?r问题的界定
?r一审判决的对与错
?r法教义学
?r法律推理和论证
?r司法民主化?什么意思?
?r应对难办案件的制度模式,许霆案的启发
?r结语
?r附录:许霆案隐含的其他法律争点
第九章司法解释的制度约束
?r问题的界定
?r为什么特别保护幼女(或少女)?
?r其他可能受影响的利益
?r隐含的宪制越位
?r选择性执法以及社会公正
?r结语与建议
跋
苏力北京大学一级教授。祖籍江苏,1955年愚人节出生于安徽合肥。少年(1970年)从军,再当工人;1978年恢复高考后,复员军人进了北大法学院,获学士学位;1985年读研期间,赴美留学,先后获硕士、博士学位。1992年起任教于北京大学法学院至今。独立发表论文300多篇,出版个人独著、文集以及译著多种。包括北大社出版的:《并非自杀契约》《波斯纳法官反思录》《波斯纳及其他》《大国宪制》《法官如何思考》《法制及其本土资源》《批评与自恋》《是非与曲直》《送法下乡》《制度是如何形成的》《走不出的风景》等。
该书以“药家鑫案”“许霆案”“黄碟案”等曾引发社会广泛争议的案例为研究“标本”,以法学家的理性、敏锐和洞察力,从那些被人们、甚至法律人有意遗忘、主动省略或懒得验证的但却至关重要的情节和事实入手,提出了与众不同的思考和结论,具启发意义。
作者认为,中国法理研究应当坚持的进路是:摆事实、讲道理(法理)、断是非。三者的顺序也不能乱。只有针对普通人确实能经验感知的事实,才能展开可分享的说理,虽然由于对相关因素的评价不同,甚至因为自我利益的驱动,各自得出的判断并不一致。这正是本书的追求。
这是一种更生动也更开放的案例分析。虽然这些案件都已尘埃落定,但它们留给人们的思考空间仍然很大,作者提出的问题以及有关的讨论本身,仍有意思,仍值得我们深思。